2022年1月,岳池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变化,全县水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无显著变化。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月岳池县城区有效监测31天,达标18天,超标13天,达标率58.1%,较去年同期(54.8%)上升3.3%;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PM10日均浓度为77.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99.2微克/立方米)下降21.7%;PM2.5日均浓度为65.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76.9微克/立方米)下降15.5%;SO2日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3.6微克/立方米)下降43.4%;NO2日均浓度为18.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25.1微克/立方米)下降25.1%;CO日均值为1.0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1毫克/立方米)下降9.1%;O3日均值为73.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80.0微克/立方米)下降8.8%。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饮用水源地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响水滩水库、全民水库、嘉陵江丁家石盘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1季度监测的64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要求、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值和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值,达标率为100%。
(2)市级河长制小流域断面监测。市级河长制小流域全民水库贺家盖断面,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长滩寺河电站断面每月开展一次监测。1月,全民水库贺家盖断面、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和长滩寺河电站断面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包括大高滩水库、回龙水库、杨房沟水库,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1季度大高滩水库、回龙水库、杨房沟水库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要求和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值。
(4)市控断面监测。酉溪河入嘉陵江断面、清溪河高桥断面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响水滩水库、大高滩水库、回龙水库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1月,清溪河高桥,酉溪河入嘉陵江监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响水滩水库、大高滩水库、回龙水库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5)农村环境质量河流湖库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全民水库、渠江岳池县出境赛龙、渠江岳池县入境中和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全民水库、渠江岳池县出境赛龙、渠江岳池县入境中和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要求。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