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岳池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全县水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无显著变化。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月1日-28日,岳池县城区共有效监测28天,达标27天,超标1天;达标率96.4%,较去年同期(60.7%)上升35.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PM10日均浓度为5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85.2微克/立方米)下降37.4%,;PM2.5日均浓度为43.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71.9微克/立方米)下降39.4%;SO2日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5.9微克/立方米)上升32.2%;NO2日均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21.9微克/立方米)下降37.0%;CO日均值为0.7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2毫克/立方米)下降41.7%;O3日均值为9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06.6微克/立方米)下降12.5%。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市级河长制小流域断面监测。市级河长制小流域全民水库贺家盖断面,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长滩寺河电站断面每月开展一次监测。2月,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全民水库贺家盖断面、长滩寺河电站断面为地表水Ⅳ类。
(2)市控断面监测。酉溪河入嘉陵江断面、清溪河高桥断面每月开展一次监测。2月,酉溪河入嘉陵江断面、清溪河高桥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