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月1日-28日,岳池县城区共有效监测28天,达标18天,超标10天;达标率64.3%,较去年同期(96.4%)下降32.1%;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PM10日均浓度为80.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53.3微克/立方米)上升50.1%,;PM2.5日均浓度为64.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43.6微克/立方米)上升47.7%;SO2日均浓度为17.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7.8微克/立方米)上升128.2%;NO2日均浓度为18.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3.8微克/立方米)上升37.0%;CO日均值为0.9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0.7毫克/立方米)上升28.6%;O3日均值为92.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93.3微克/立方米)下降0.9%。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市级河长制小流域断面监测。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长滩寺河电站断面每月开展一次监测。2月,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长滩寺河电站断面为地表水Ⅳ类。
(2)市控断面监测。酉溪河入嘉陵江断面、清溪河高桥断面每月开展一次监测。2月,酉溪河入嘉陵江断面、清溪河高桥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污水处理站废水监测。岳池县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64座,1季度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站)49座,开展监测的污水处理厂(站)49座,监测任务完成率100%。运行并开展监测达标的4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2座,园区污水处理厂1座、镇污水处理厂(站)26座,乡、村污水处理厂(站)20座,达标率100%。
(4)县级河长制重点河流断面监测。2月,12条河流共监测17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7个,达标率为41.2%。其中,临溪河中和断面、清溪河同兴断面、嘉陵江福星寺码头、酉溪河入嘉陵江断面、长滩寺河盘龙大桥断面、渠江赛龙打铁口断面、新民河丹溪口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西溪河龙王塘断面、顾县河和平桥断面、姚家河汇入杜家河、大石河广兴桥断面、长滩寺河电站、罗渡河长春桥堰口、三溪河新场出境断面为地表水Ⅳ类;长滩寺河仁家桥断面为地表水Ⅴ类;丁家河汇入杜家河、杜家河汇入大石河为地表水劣Ⅴ类。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岳池县城功能区噪声监测。岳池县城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1季度,原凤山职中夜间等效声级超标2分贝,昼间等效声级达标;县政府、岳池一中、原环保局、凤凰山水、东方丽都、科伦药业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