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团县委职能简介
1.加强团委组织建设,夯实青少年工作基础。
2.以“五四”重大活动为平台,唱好青少年重头戏。
3.深入开展主体活动,引领全县青少年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4.强化关爱帮扶,切实关爱留守儿童。
5.依法维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团县委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坚持把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贯穿全县共青团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领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筑实理想信念。二是用好“两个平台”。充分发挥“童伴之家”“青年之家”两个平台服务青少年的作用。三是建强“三支队伍”。重点抓好团干部、辅导员、志愿者3支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团县委是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团县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59.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1年收入预算59.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1年支出预算5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6元,占95.92%;项目支出2.43万元,占4.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49万元,即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9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01万元,占68.94%;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万元,占26.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占0.03%;项目支出2.43万元,占4.08%。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县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1.01万元,占68.94%;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万元,占26.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占0.03%;项目支出2.43万元,占4.0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2021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0.08万,增加原因是因为业务需要预算增加,按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
(三)2021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数量为0,2021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维护费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团县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团县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由于公务用车改革,2021年县委团县委公有车辆0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委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