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为军休干部提供休养住所与相关服务。军体干部休养住所提供与管理、军休干部服务、军休干部生活扶助、军休干部医疗保健等。
(二)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一是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参加县上举行的重大庆典和重要政治活动。二是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参加我所自行举行的重要活动。三是定期组织军休干部政治学习,传达党的重要会议精神。
2.严格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一是及时传达并落实了“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文件要求精神,为军休干部落实定期增资。二是为去世军休干部发放丧葬抚恤费。三是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四是送去温暖,温情慰问,提高军休干部的幸福感。五是积极为军休干部提供医疗保障。六是积极做好应急服务管理。
3.认真组织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一是丰富军休干部晚年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二是合理制定文体活动内容。
二、单位概况
岳池县军休所为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岳池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收入预算总额为91.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1.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9万元。
军干所2020年收支总预算91.1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1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4万元,占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47.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2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为38.9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相比2019年下降了31%,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军干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