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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tyjrsws0/2022-00000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日期: 2021-03-08
来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分享到: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澳门赌彩网址大全,澳门皇冠体育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主要工作

1.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一是抓好人员配备。退役军人事务局列行政编制12名,下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列事业编制13名,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列事业编制7名,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列事业编制2名。有在编在职行政人员12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编在职人员12名,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在编在职人员5名,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在编在职人员1名。二是抓好硬件配齐。按县政府调整县级部分单位办公用房场地工作安排,规范办公场所选址、装修,采购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保证了办公必需。三是狠抓网络保障。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现代化办公能力,开通电子政务外网、党政网络,确保工作执行有效、政令通畅。四是狠抓基层体系。率先在全市各县(区、市)设立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建成县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8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469个。

2.建机制、强基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序运转。一是明思路。围绕县委“135”工作思路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职能职责,提出“带好一支队伍,建好一个体系,抓住四个重点,实现一个目标”的“1141”工作思路,确保履职尽责。二是定制度。研究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12个,逗硬执行,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核编制。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多次沟通落实三定方案、人员编制等事项,及时核定全局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22个。

3.抓重点,攻难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一是强化信访矛盾集中攻坚化解。全县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积极回应社会期待,大力开展信访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等行动。通过接访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认真收集退役军人心声,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强化细节点和仪式感。深入开展烈士纪念日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全覆盖座谈走访,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等方式,努力营造尊崇军人氛围。三是强化政策落地落实。负责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干部,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工作。发放地方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补助金、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会、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两保”接续工作、信息采集工作。四是强化褒扬纪念有效开展。在全县开展评选爱岗敬业、见义勇为等“优秀退役军人”活动;积极为入伍新兵佩戴鲜花,全覆盖悬挂“光荣之家”牌匾30150块。

4.扎实开展双拥工作,创建成果获历史突破。通过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双拥工作,全县召开双拥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县共157家单位450余人直接从事双拥创建工作,在车站、医院等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全面设置统一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属优先”标示122个。2020年4月,岳池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会上,岳池县同时获得“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为全省唯一。

5.升级改造县革命烈士陵园,全面提升园内各项纪念设施。通过全面升级改造,岳池县烈士陵园现已成为全市最完善的烈士陵园,挖掘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系统梳理修缮陈联诗同志廖玉璧烈士陵园等7个革命教育基地作为“两转一提一抓”学习教育基地。

6.强化基础保障,治理能效全面提升。一是明思路抓落实。围绕县委“12345”工作思路,提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围绕一个目标、用好两个平台、筑牢三大基石、抓住四个重点”的“1234”工作思路,制定《岳池县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扎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建体系固根基。严格落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制定《岳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协调县财政解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30余万元,乡镇(街道)按3-5万元/个、村(社区)0.2万元/个的标准“以奖代补”方式解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资金189.6万元,全县497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三是抓项目促服务。全县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次、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优抚医院建设工作。先后4次组织人员到巴中、绵阳、成都等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习优抚医院建设管理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岳池县优抚医院建设。

7.加大宣传引导,尊军崇军氛围浓厚。一是开展纪念烈士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2020年岳池县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等活动,秉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开展纪念活动60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二是宣传弘扬正能量。1000余名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全县退役军人为抗疫捐款31万元、蔬菜30万斤。全县评选见义勇为等“优秀退役军人”8名,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以顾县镇两会桥村支部书记游坚强回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事迹为题材,编创微视频《兵支书—游坚强》事迹宣传片,被学习强国等媒体广为转载。整理《志愿军特等功臣、一级战斗英雄柴云振英雄事迹》及《抗美援朝兄弟烈士邱大云、邱大华英雄事迹》,先后在央视等栏目宣传,彰显英雄功绩。三是举办抗美援朝主题展。制作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型宣传展板43块,先后展出12次,生动再现当年志愿军战士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英雄风采。为600名抗美援朝老兵颁发“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并制作《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纪念画册,营造尊崇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

8.坚守宗旨意识,政策落实保障有力。一是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在“春节”开展送年画、发慰问短信等“五个一”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开展送连心卡、举办双拥知识竞赛、走访慰问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全覆盖走访慰问优抚对象60330人次,发放慰问金500余万元,帮助580名困难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开展“关爱功臣”“情系边海防”等活动,在“9·3抗战胜利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维和官兵家属、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30人次及抗战老兵18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全面完成10583名重点优抚对象年度数据核查工作,清理归档优抚待遇审批档案8000件。发放抚恤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等各类资金11878.78万元。完成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申报2165人,办结率100%。三是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全力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年开展疗养活动2次,为每名军休干部提供年均2000元的专项活动经费,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及遗属参加政治学习。将军休干部及遗属看病就医纳入统一管理,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部门概况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军休所),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含军休所)

2021年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275.47万元,2020年增加8890.92万元,增加原因是将中央和省级财政预拨的项目资金全面纳入预算。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75.47万元,较上年增加8890.92万元,增加原因是将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一并纳入预算。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75.47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含军休所)

人员支出372.14万元,较上年增加145.22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人员1人,且人员待遇调整(工资调标,并将绩效奖纳入公积金缴费基数)。日常公用支出49.35万元,较去年增加5.03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2万元,较去年减少13.46万元,减少原因是地方财政供养的军休干部自然减员1名(共2名)。

(二)项目经费安排情况(含军休所)

项目支出8826.86元(其中: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维修改造项目37.8万元、双拥工作项目18万元、优抚对象经费54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6433.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37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111万元、退役安置补助资金581.38万元、军队转业干部补助资金51.99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44万元、中央财政预拨2021年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427.93万元、军休所办公用房、小区院坝、花园整体改造升级项目经费154.93万元、完善军休所服务项目350万元、省级补助军休人员经费25.53万元),较去年增加8754.13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只将地方财政拨款项目(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维修改造项目、双拥工作项目)纳入年初预算,而2021年将地方和中央、省级拨款项目一并纳入年初预算。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含军休所)

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1年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2.0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中的行政运行、退役安置、优抚待遇发放、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3.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49.76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待遇落实。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年初采购预算179.4万元,包括委托服务费7万元,办公用品购置费3万元,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培训服务费125.4万元,慰问物品采购费44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含军休所)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原因为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和业务需求的变化。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减。

单位现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风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办公用房

目前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与岳池县工商业联合会共用一幢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140.2平方米(因该房屋为县运管所于2000年修建,后统一由机关事务局管理,目前县运管所还未与我单位办理交接,未核定入账价值),下属事业单位军休所有办公用房两幢(含会议室、军休干部活动室),建筑面积440平方米,账面价值38.39万元。

(二)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在用通用设备账面价值13.85万元,家具、用具账面价值1.79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军休所在用通用设备账面价值23.08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附件: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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