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鱼峰乡政府基本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9年,鱼峰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全年总体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总量提升,不断增强财政在我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能力,确保全乡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执行好全年的财政预算。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财政运行成本;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为支持“三农”、“科教文卫”事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提升百姓“幸福指数”提供有效保障。
二、机构设置
鱼峰乡人民政府单位机构数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鱼峰乡下设党政办公室、安办、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农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财政所、民政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乡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乡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701.4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乡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701.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4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乡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70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76万元,占95.63%;项目支出30.68万元,占4.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乡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1.4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4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3万元、农林水支出39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乡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1.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2万元,占24.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79万元,占4.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1万元,占9.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3万元,占2.33%;农林水支出392.17万元,占55.91%;住房保障支出23.02万元,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1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8.2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4.7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8.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遗属定期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8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1.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83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3.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乡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0.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乡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68万元,其中:
交管办工作经费2万元、试点示范经费2万元;纪检工作经费3万元、乡村广播维护费0.7万元、城乡清洁工程1.5万元、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0.96万元、第一书记补助经费20.52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乡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3万元,无公务用车。
(一)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2.73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9年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乡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乡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乡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4.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8.21万元,增加13.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乡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乡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乡政府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病故人员遗属定期抚恤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九)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乡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