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抓实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推进经济建设
(一)区域经济平稳增长。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服务好、落实好、践行好重大工程项目,全镇经济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工业园区入驻企业6家,其中投产企业6家,安置就业人员600多人。同时已有5家农村淘宝服务站上线营业。充分发掘特色旅游资源,促进生态旅游提档升级。以张口楼村产业带、鳄鱼谷为中心,重点发展葡萄采摘、自然观光等自然生态农家旅游项目,接待游客量达10余万人次。全镇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增长10.7%;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556元,增长9.5%。
(二)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农业经济扎实推进。以“111”产业环线打造为契机,按照“发展特色种养业,稳步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的思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以张口楼村葡萄基地、丁家村柑橘基地、新农庙村优质蔬菜基地等引领示范我镇农业向生态高品质发展。目前全镇共有种养殖大户19户,农业生产基地17个。今年新引进乡土、丰发、农家小院等农业业主,主要栽种食用桑叶、水稻、菌类、莲藕等。
(三)场镇提质,镇容镇貌整洁有序
1、抓好总体规划。着眼长远发展,依托区位及资源优势,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和讨论修改,高标准、前瞻性完善了镇域建设总体规划,实现镇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工程,认真落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制度,未发生一例违法违章违规建设。
2、抓好文化建设。以建设“心乡路标·美丽石垭”为目标,挖掘石头文化,培育坚韧、质朴、忠诚,厚德润心的精神;高标准打造石垭小学校园石头文化示范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加大法治、平安、道德宣传,开展“四好村”建设、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文化自信。
3、抓好镇容管理。完善镇、村网络管控体系,持续开展巡查整治,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场镇持续有效管理,管控好镇域垃圾处理与场镇保洁,全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
4、加快特色集镇建设,
(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脱贫摘帽全面达标。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高质量脱贫“摘帽”。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役,对照乡镇“三有”、贫困村“一低五有”、贫困户“一超六有”标准,统筹实施通村硬化路、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对标项目,全22个村“三有”全部达标,2018年名贫困人口顺利通过市县两级退出验收,( 脱贫人口537户1848人, )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 0.2 )%,达到贫困县“摘帽”标准。脱贫成效持续巩固,坚持脱贫与防止返贫并重,大力发展扶贫产业,积极推广“租金+薪金+股金+现金”的“四金”增收模式,带动( 555户1914人 )名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致富。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严格兑现落实医疗救助、教育扶助、低保兜底等到村到户政策。
(五)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绘制主要河流“一河一图”,“洁净水”行动持续深化,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档扩容,启动石垭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100%。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完成率达100%。
(六)推进民生事业发展,群众生活幸福安定。2018年我镇城镇新增就业18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人,品牌培训4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0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220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按政策执行494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40人,为贫困参加人适配亟需的基本扶助器具19人,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2例,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1人。减免非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237人,其中石垭小学237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三免”基础上,为家庭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231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046人,其中石垭中学747人,石垭小学2058人,文武学校224人,大城小学35人,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新农合农村居参合率达到101.43%,参合农民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5%,建设城乡社区儿童之家2个。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1个,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40场,改建公共厕所1所。助农增收,发放良种1000斤。新(维修山坪塘2口。新(改)建提灌站一口。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开展文化惠民下乡演出2场。打造4个“宽带乡村、智慧农家”开工建设岳池220kv输变电工程。
(七)推进治理能力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1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法律七进”示范点,2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站,“七五”普法顺利通过督导验收;3开展“公调对接”,建成石垭人民调解室,4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化解信访积案6件。5平安建设有序推进,实体运行“长安”工程,完成“雪亮”工程三期建设,全镇(22个)村实现视频监控覆盖,提档升级“天网”工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6全面推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安全生产工作扎实交通运输、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机构设置
石垭镇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宣传文化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石垭农业技术推广站、石垭林业技术推广站、石垭畜牧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89.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26万元,增长0.9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38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9.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8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9.5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6万元,增长0.9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26万元,增长0.9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31万元,占49.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91万元,占6.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6万元,占15.39%;医疗卫生支出39.91万元,占2.87%;农林水支出300.42万元,占21.62%;住房保障支出45.12万元,占3.25%。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89.5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67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9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67.33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决算数为29.3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2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4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5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4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人员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58.05 |
30101 |
基本工资 |
192.22 |
30102 |
津贴补贴 |
78.15 |
30103 |
奖金 |
9.27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67.72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75.2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08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9.91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5.12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0.38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56.42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29.32 |
30305 |
生活补助 |
207.25 |
30306 |
救济费 |
11.93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399 |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7.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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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合计 |
1,014.47 |
公用经费37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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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9.73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0201 |
办公费 |
188.39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0202 |
印刷费 |
2.09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205 |
水费 |
1.77 |
310 |
资本性支出 |
5.33 |
30206 |
电费 |
14.95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10.02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5.33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211 |
差旅费 |
39.92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215 |
会议费 |
0.05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3.04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35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18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25.03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16.52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0.00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4.55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1205 |
利息补贴 |
0.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05 |
3120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
|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
|
39906 |
赠与 |
0.00 |
|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公用经费合计 |
375.06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37.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接待数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5万元,完成预算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5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各部门工作检查公务接待、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石垭镇部门决算没有反映项目投资,故没有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也没有项目目标完成考核表。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石垭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石垭镇2018年无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石垭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07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66万元,增长153.40%。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运行经费纳入了项目经费。
2018年,石垭镇政府采购预算0.09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垭镇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石垭镇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宣传文化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石垭农业技术推广站、石垭林业技术推广站、石垭畜牧站。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年末在职人数65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30人,事业财政补助人员35人;退休人员43人;遗属人员2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38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9.52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89.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5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31万元,占49.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91万元,占6.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6万元,占15.39%;医疗卫生支出39.91万元,占2.87%;农林水支出300.42万元,占21.62%;住房保障支出45.12万元,占3.2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389.52万元,比上年1376.27万元减少13.25万元,减少0.96%,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389.52万元,比上年1376.27万元减少0.96%,2018年基本支出1389.52万元,比上年1376.27万元减少0.96%。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16.4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运行维护资金未纳入项目资金。
(二)专项预算管理。
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100%,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占本年支出0%。
(四)结果应用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干部纪律制度、督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2、绩效目标实现。2018年各项工作实施按照年初预算和规划进行,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控制本单位的收支,特别是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执行情况较好。
3、资金支出规范。所有资金支出进度与范围,按照绩效目标进行开展,与绩效目标相符;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乱发奖金、钱物。增强支出责任,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分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本年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过大,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前期借款增加,项目未验收结算抵扣借款。以后将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拨付使用,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三)改进建议。
我镇将认真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做到与往来单位及个人进行逐一核对,及时追还欠款及按进度支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