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镇域经济平稳运行。2018年以来,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3亿元,同比增长9.8%。财政收入从2018年的1296万元增加到1480万元。人均纯收入11500元,同比增12.7%。非税收入完成14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指标增速均比上年有所增高。
二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贫困退出镇“三有”、村“一低五有”、户“一超六有”全部达标,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2户、危房改造264户、五改三建229户;新建通村水泥路11.55公里、便民路35.5公里;新建贫困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2个、改扩建1个;土地调整500余亩,种植银杏10万余株、脆李1.1万余株;发放教育资助资金53万元,惠及学生840人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92人次,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顺利通过2018年3个贫困村、129户406人贫困人口退出市、县两级验收,贫困发生率降低至0.07%。同时,成功迎接了全省第一轮综合暗访、第二轮全覆盖督导。
三是体制改革全面启动。2018年8月,罗渡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作为广安市唯一被纳入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乡镇,罗渡镇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理念,大胆用足用好高科技手段来助推改革,以有限的人力更好地专注于创新管理和高效服务。
四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罗渡镇以重点项目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富罗大道已完成路面黑化、路灯安装,正在铺装人行道,预计2019年6月初步通车;新大桥建设有序推进,引道部分路基初步形成,并启动桥梁下部结构工程;罗渡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启动建设;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场镇雨污管网已完成设计预算;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基本完成主体建设。这些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经济增长,提升了区位优势,有力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是场镇秩序规范有序。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将场镇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实现全天候保洁,改善了场镇环境。新规划停车位80余处,划定停车标线、行车标线1500米,车辆拥堵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强力整治场镇摊位乱摆乱放,拆除雨棚、户外广告牌50余处、清除占道经营商户20户,场镇秩序得到规范。
六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停产宏晟页岩机砖厂、取缔纵横碎石场、限期整改建国碎石场、两断三清镇内非法码头;常态化开展秸秆焚烧管控,成立指挥部,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集中开展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管控,专项检查6次,查处并整改问题3处,有效降低了场镇烟尘污染。河长制实现常态化管理,镇村两级河长定期开展日常巡河检查612次,行程约1738公里,整改问题73处,其中限期整改2处。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限期整改三江塑料颗粒厂和建国碎石场2家企业。
七是民生事业稳步发展。劳务输出9650人,转移贫困劳动力277人,新增就业人员22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人,解决城镇困难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4名、村(社区)贫困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22名,支持创业大学生2名,引进乡村振兴战略人才1名。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体检及档案建设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466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0734人。组织青年培训50人,品牌培训40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训5人,企业退休职工验证1956人。完成罗渡小学整体搬迁工作,建成教师周转房100套。顺利通过了全国均衡化发展教育建设情况验收,实现了全镇义务教育阶段0辍学。
八是社会治理不断增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按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通过集中宣传12次、培训会61次、院坝会327次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顺利通过省级安全社区复评验收,被县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信访稳定工作实现突破,协助公检法、信访等部门依法对缠访户胡加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协助市县相关部门成功打击1起涉及罗渡码头的黑恶势力,全镇社会秩序安全平稳。
九是党建工作有序推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防线;坚持强化作风建设,持续用力整治和纠正“四风”;坚持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镇村干部履职尽责;坚持强化案件查处,坚决惩治违反党纪法规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
罗渡镇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宣传文化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双重管理罗渡农业技术推广站、罗渡林业技术推广站、罗渡畜牧站。年末在职79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50人。行政人员比2018年增加1人,属于人员新增;事业人员比2018年增加5人,属于农业局机构改革,农机站人员并入镇政府及人员调入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收入1458.11万元、财政支出1458.11万元。与2017年1296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各增长162.11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5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1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5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8.11万元。与2017年129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11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11万元,增加1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1.48万元,42.6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6.68万元,占9.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96万元,占15.09%;医疗卫生支出(类)43.11万元,占2.96%;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类)387.6万元,占26.58%;住房保障支出49.28万元,占3.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58.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41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5.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3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1.58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2.13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2.85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决算数为23.79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31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生活补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2.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12.34,完成预算数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4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8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25.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4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1万元,增长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0.0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活动次数及接待人数增加。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样,支出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用车2辆,但并未使用,待上级统一处理后下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17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活动次数及接待人数增加。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的预算没有项目资金的投入,所以没有开展事前预算评估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罗渡镇部门决算没有反映项目投资,故没有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也没有项目目标完成考核表。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罗渡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罗渡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6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增加104.23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二是村级(16个村)的运行维护资金80万元2017年是纳入项目资金管理,而2018年纳入村办公费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罗渡镇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罗渡镇共有车辆4辆,但因车改,均未使用。待上级部门统一处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在车改前是用于场镇垃圾处理及运送。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罗渡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罗渡镇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宣传文化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双重管理罗渡农业技术推广站、罗渡林业技术推广站、罗渡畜牧站。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年末在职79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50人。行政人员比2018年增加1人,属于人员新增;事业人员比2018年增加5人,属于农业局机构改革,农机站人员并入镇政府及人员调入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财政收入1458.11万元、财政支出1458.11万元。与2017年1296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各增长162.11万元,增长12.51%。
(二)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1.48万元,42.6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6.68万元,占9.3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96万元,占15.09%;
医疗卫生支出(类)43.11万元,占2.96%;
农林水支出(类)387.6万元,占26.58%;
住房保障支出49.28万元,占3.38%。
(三)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7.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增加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7.2万元。
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的事项,所以支出为0;我乡按规定没有配备和购置公务用车,即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1万元。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度,罗渡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6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增加104.23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二是村级(16个村)的运行维护资金80万元2017年是纳入项目资金管理,而2018年纳入村办公费管理。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乱发奖金、钱物。增强支出责任,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分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专项预算管理:为了更好地使用预算资金,我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接待用餐制度、水电管理制度等。各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还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财政资金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支出合符规范性。专项资金未挪作他用,三公经费都是在可控范围内,未兴建楼堂馆所。
(三)结果应用情况:1.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干部纪律制度、督查及责任追究制度。2.绩效目标实现。2018年各项工作实施按照年初预算和规划进行,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控制本单位的收支,特别是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执行情况较好。3.资金支出规范。所有资金支出进度与范围,按照绩效目标进行开展,与绩效目标相符;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4.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建议: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