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信访、保卫、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负责对口支援、友好城(县)市往来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相关地区来岳考察、投资外商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解决相关地区外商反映的重要问题。
(二)投促股(挂内部审计股牌子)。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国内经济合作、投资促进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投资促进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落实工作;负责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县本级投资促进优惠措施等相关工作;负责投资促进重要活动的组织、联络、服务及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三)经济合作一股(挂生物医药产业股牌子)。主要负责重点推进生物医药产业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的包装、推介、招引工作;做好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配合做好相关投资促进优惠政策等的制定和落实。
(四)经济合作二股(挂输变电产业和米产业股牌子)。主要负责重点推进输变电产业及米产业投资促进工作;负责输变电产业及米产业项目的包装、推介、招引工作;做好输变电产业及米产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配合做好相关投资促进优惠政策等的制定和落实。
(五)经济合作三股。主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督查督导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及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和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设;负责全县投资促进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资金的统计、分析、研究和目标管理考核;负责指导文化旅游、服务业等产业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投资促进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经济合作中心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