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严管移动源污染。加强运渣车辆定线路、定时间、定位置“三定”管理,在节点路段设置检查站3个,检查过往运渣车辆和入城脏车。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10余人次,执法车辆140余次,开展夜间巡查80余次,处罚金2000元。
⑵强化城镇面源整治。大力整治垃圾焚烧及违规熏制腊肉等行为,目前劝导制止违规烟熏及垃圾焚烧行为46起。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30余人次,检查各类超市、小卖部1300余家,查处各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45起,收缴烟花爆竹70余箱。
⑶加强扬尘源治理。建立日常清扫与应急冲洗相结合的清扫机制,日均出动环卫清扫保洁人员1100余人次、垃圾收运车34台、快速保洁车10辆、电动高压冲洗车16辆、道路洗扫车11台、洒水车11台、抑尘车2台,日冲洗洗扫街道10余条。